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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人每月“退休金”75元 当年是临时工身份

来源:新华网2018-05-09

84岁老人每月“退休金”75元

当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 律师认为她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

郭女士从1974年至1986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1986年被“辞退”后,她每月领取退职生活费25元,1994年上调为75元并延续至今。“25元在1986年还算行,但75元现在能干什么?”郭女士的代理律师称,退职处于较为特殊的时期,她仍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不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75元补贴24年没涨

郭女士的儿子介绍说,老人原是一名家庭妇女,1972年为响应“家庭妇女走出家门,到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号召,所在居委会让她去了化工实验厂工作,按月从居委会领取工资。1974年,郭女士和其他工友开始直接从化工实验厂领工资。“工作一天1元多,也是按月领取。”

50周岁是正式职工办理退休的年纪,但郭女士工作到52周岁时,厂里要求她停止工作。“像我妈这样的有一拨人,当时厂里说要么就300元一次性买断,以后不管,要么就每个月给25元。”郭女士思量后,决定选择后一种方式。

北京晨报记者从郭女士家人提供的临时工辞退证上看到,其职称为临时工,“革命工作年限”为12年(实为14年),工作单位是北京化工实验厂,标准工资为日工资1.7元。补助包含20元的生活补助费及5元的副食补贴,每月领取总额为25元,由化实退休办发放。“我妈之前在每个月固定的日期去厂里领钱,当时25元还可以,后来每年给涨一两元,1994年涨到75元后再没变过。老人现在84岁,你说现在这75元够干什么的?”郭女士的儿子说,母亲为此事多处奔波,但无结果。

法律援助盼早解决

负责法律援助的周律师表示,当时处于一个较为特殊的时期,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健全,因此郭女士进入化工实验厂工作时并非正式职工,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却一直在化工厂工作了14年。“她们退休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1994年开始,北京市有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04年国家又出台了关于最低工资的政策,如果达不到最低工资就要补足。”

周律师说,郭女士那个年代的老职工,普遍不愿给政府添麻烦,这75元领了那么多年也没抱怨,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为此奔波。周律师认为,从郭女士的就职情况来看,虽未办理正式的离退休手续,但她仍应享受正式职工的退休待遇,也应足额领取退休金。“既然没有办退休也没终止劳动合同,那至少应该按照最低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给出相应的补偿。”

目前,郭女士已就此事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周律师称,与郭女士情况相似的还有十余人。“因为老人年纪很大了,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公司不做任何回应

记者拨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查到关于上世纪80年代退职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因原北京化工实验厂在2017年12月改为公司制,企业更名为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一田姓负责人,对方表示此事暂无进展,对此也没有任何可回应的信息。

北京晨报热线新闻

记者 康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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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岁老人每月“退休金”75元 当年是临时工身份

2018-05-09 07:27:25 来源: 0 条评论

84岁老人每月“退休金”75元

当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 律师认为她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

郭女士从1974年至1986年以“临时工”身份在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作,1986年被“辞退”后,她每月领取退职生活费25元,1994年上调为75元并延续至今。“25元在1986年还算行,但75元现在能干什么?”郭女士的代理律师称,退职处于较为特殊的时期,她仍应享受正式职工待遇。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不对此作出任何回应。

75元补贴24年没涨

郭女士的儿子介绍说,老人原是一名家庭妇女,1972年为响应“家庭妇女走出家门,到社会上参加工作”的号召,所在居委会让她去了化工实验厂工作,按月从居委会领取工资。1974年,郭女士和其他工友开始直接从化工实验厂领工资。“工作一天1元多,也是按月领取。”

50周岁是正式职工办理退休的年纪,但郭女士工作到52周岁时,厂里要求她停止工作。“像我妈这样的有一拨人,当时厂里说要么就300元一次性买断,以后不管,要么就每个月给25元。”郭女士思量后,决定选择后一种方式。

北京晨报记者从郭女士家人提供的临时工辞退证上看到,其职称为临时工,“革命工作年限”为12年(实为14年),工作单位是北京化工实验厂,标准工资为日工资1.7元。补助包含20元的生活补助费及5元的副食补贴,每月领取总额为25元,由化实退休办发放。“我妈之前在每个月固定的日期去厂里领钱,当时25元还可以,后来每年给涨一两元,1994年涨到75元后再没变过。老人现在84岁,你说现在这75元够干什么的?”郭女士的儿子说,母亲为此事多处奔波,但无结果。

法律援助盼早解决

负责法律援助的周律师表示,当时处于一个较为特殊的时期,相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并不健全,因此郭女士进入化工实验厂工作时并非正式职工,也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却一直在化工厂工作了14年。“她们退休时还没有相关规定,但1994年开始,北京市有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04年国家又出台了关于最低工资的政策,如果达不到最低工资就要补足。”

周律师说,郭女士那个年代的老职工,普遍不愿给政府添麻烦,这75元领了那么多年也没抱怨,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为此奔波。周律师认为,从郭女士的就职情况来看,虽未办理正式的离退休手续,但她仍应享受正式职工的退休待遇,也应足额领取退休金。“既然没有办退休也没终止劳动合同,那至少应该按照最低标准补发工资差额,并给出相应的补偿。”

目前,郭女士已就此事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周律师称,与郭女士情况相似的还有十余人。“因为老人年纪很大了,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公司不做任何回应

记者拨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工作人员表示,并未查到关于上世纪80年代退职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和文件。

因原北京化工实验厂在2017年12月改为公司制,企业更名为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化工实验厂有限公司一田姓负责人,对方表示此事暂无进展,对此也没有任何可回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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