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社会保险扶贫 为这些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重庆晚报讯 (都市传媒记者 周小平)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养老保险,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均属于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范围。从2018年到2020年,经认定属于代缴对象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满60周岁的,由政府代缴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代缴对象按最低档次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特困人员按照最低档次标准全额代缴,其余代缴对象按最低档次标准的70%代缴。代缴对象自愿选择按其他档次标准参保的,仍按照最低档次标准的代缴金额进行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