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流域监测到本地种鱼种133种 查处涉渔行政案件3465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在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按照统一部署,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7月出台该《决定》,对禁捕区域和禁捕期限、禁止行为、垂钓管理、组织领导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工作计划,今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根据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自《决定》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6月),累计查处涉渔行政案件3465件,刑事案件120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90人,打掉犯罪团伙198个,收缴非法捕捞工具2200余套,查获渔获物7200余公斤。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非法捕捞发案数量明显下降,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水面基本实现“四清四无”(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水生生物多样性初步呈现恢复向好趋势,全市长江流域监测到本地种鱼种133种,种类数和资源量较禁捕前有所增长,长江鲟等珍贵濒危物种被发现频次增多。
《决定》实施以来,重庆进一步完善禁捕制度体系。重庆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决定》授权,研究制定了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处置,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及时修订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发布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
此外,重庆还成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川鄂湘贵4省签订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市内区县间交界水域实行共管共治,各自主动延伸监管监测范围,推行“谁发现、谁固证、谁处理”的快查快处机制。探索“公安+渔政”禁渔联合执法,实行渔政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合署办公,提升监管实效。依托河长制管理机制和监管力量,形成区县、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员1万余人,共护水域生态安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将禁捕作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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