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十六判官
2023-12-25 来源:华龙网
送王十六判官
唐/杜甫
客下荆南尽,君今复入舟。
买薪犹白帝,鸣橹少沙头。
衡霍生春早,潇湘共海浮。
荒林庾信宅,为仗主人留。
【作者】
杜甫(公元712年-公元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汉族,祖籍襄阳,河南巩县(今河南省巩义)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称为“老杜”。
【注释】
荆南:荆州一带,泛指南方。五代时十国之一。
白帝:古神话中五天帝之一,主西方之神。亦是古城名,故址在今重庆奉节县东瞿塘峡口。
鸣橹:亦作“鸣艣”。摇橹声。借指船行。
沙头:沙滩边;沙洲边。亦是方言,指沙田的总佃者。
衡霍:即衡山。
【赏析】
这首诗是杜甫写给王十六判官的送别诗。诗中写道客人离开荆南,又上船启程,代表着王十六判官要离开荆南去别的地方工作。买柴犹然是在白帝山,船桨鸣动少了沙头,衡山和霍山的春天很早,潇湘和海浩的水流共同蔓延,写景描写了王十六判官的出发点和所经之地。最后,诗人提到庾信的宅子,是为了迎接主人留下的,这表示诗人怀念王十六判官,希望他离开后一切安好。整首诗通过写景和隐喻的手法,抒发了诗人对王十六判官的送别之情,表达了友谊之深和对离别的思念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