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思五首(其四)
唐/元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作者】
元稹(779—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洛阳人。诗人、文学家。聪颖过人,少有才名。贞元九年(793年),明经及第,授左拾遗,进入河中幕府,擢校书郎,迁监察御史。一度拜相,后出任同州刺史,入为尚书右丞。太和四年(830年),出任武昌军节度使。太和五年(831年)去世,追赠尚书右仆射。元稹与白居易同科及第,结为终生诗友,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形成“元和体"。诗词成就巨大,言浅意哀,扣人心扉,动人肺腑。代表作有《莺莺传》《菊花》《离思五首》《遣悲怀三首》等。现存诗830余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100卷,留世有《元氏长庆集》。按: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年)初由通州赴虢州长史任乘船经涪州黄草峡时作。
【出处】
选自中华书局1996年版《全唐诗》卷422第4643页。按:元稹的《离思五首》,系追悼亡妻韦丛而作,写于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唐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韦丛20岁时下嫁元稹,其时元稹尚无功名,婚后颇受贫困之苦,而她无半分怨言,元稹与之两情甚笃。7年后,韦丛病逝,元稹有不少悼亡之作,这是其中比较著名的一组诗。
【注释】
“曾经”句:由孟子“观于海者难为水”(《孟子•尽心篇》)脱化而来,意思是已经观看过茫茫大海的水势,那江河之水流就算不上是水了。
“除却”句:化用宋玉《高唐赋》里“巫山云雨”的典故,意思是除了巫山上的彩云,其他所有的云彩都称不上彩云。
取次:随便,草率地。
缘:因为,为了。
【赏析】
《离思五首(其四)》是唐代诗人元稹创作的七言绝句,是《离思五首》中的第四首,也是整个组诗中最具特色的一首。这首诗以男性视角,描述了夫妻之间的深厚感情和离别之痛。
诗中“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两句,是整首诗的核心。诗人以沧海之水和巫山之云作为比喻,表达了对逝去妻子的深深眷恋和无法替代的情感。这里的“沧海”和“巫山”都是极具象征意义的自然景观,代表了世间最深沉、最美丽的景色。通过这两个比喻,诗人成功地传达出对逝去妻子的无尽思念和无法忘怀的情感。
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优美,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和对情感的抒发,表达了对逝去妻子的深深思念和无法替代的情感。同时,这首诗也反映了唐代社会对夫妻情感的重视和赞美,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意义。
总之,《离思五首(其四)》是一首情感真挚、意境深远的诗歌,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和对情感的抒发,表达了对逝去妻子的深深思念和无法替代的情感。这首诗在情感表达和语言运用上都非常出色,是中国古代诗歌中的经典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