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英
内容提要:近代重庆证券交易所是西部唯一的证券市场,它的建立既是西部金融近代化的反映,更是西部经济开发的重要体现。在抗战之前的重庆证券市场的建立与发展,既是政府发行公债解决财政赤字的结果,也是以重庆为中心的西部经济、金融发展的产物。而战时对于重庆证券市场的恢复与建立的种种论争,则是大后方工商业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是西部开发的真实写照。在认识上,推动了中国华商证券市场从以政府公债为主体的财政证券市场向以企业股票、债券为主体的产业证券市场的转变,昭示了战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近代重庆 证券交易所 地方财政 西部经济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重庆
在近代中国,最早的有价证券及其交易是由洋商舶来的,且是从股票交易开始的,最早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也是外商建立的:一是西商上海众业公所(其前身为1891年的“上海股票公所”),1904年定名为“上海众业公所”(到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被迫停业,此后再也没有得到恢复)。一是日商取引所(1918年上半年,日人发起创立,总行在日本大阪,分行在上海租界,因有企图垄断上海证券市场的野心,从一开始成立即遭到中国人的强烈反对,因此,开业后的营业并不理想,多为亏折,到1927年不得不宣告停业清理)。受其影响,中国人于1872年发行了自己的第一只股票—轮船招商局股票,之后到20世纪20年代前后,首批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主要有北京证券交易所(1918年6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19加年7月)、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1920年5月20日宣告成立,1921年正式开业),标志着近代中国的证券市场进人交易所时代。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交易所在上海得到迅猛发展,先后成立了136家交易所,在汉口、天津、大连、广州、南京、苏州、宁波等地也相继设立了52家交易所,爆发了1921一1922年的“信交风潮”。风潮之后,除上海的证券物品交易所、华商证券交易所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继续存在外,其余各地经营证券的交易所均倒闭停业。此后,在不同时期,全国不少地方均建立有证券交易所,但却始终没有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
抗战爆发前,由干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区域性差异较大,中国近代化的工商业及金融业主要中在东部沿江沿海地区,证券市场除主要集中在上海(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北平(北平证券交易所)外,在全国一些重要城市,20世纪30年代也相继出现了一批证券交易所,如1932年4月建立的重庆证券交易所,1933年9月成立的四明证券交易所,1934年5月成立的汉口证券交易所,1934年8月成立的青岛物品证券交易所等。其中,只有重庆证券交易所是唯一设在西部地区的证券交易所。重庆证券交易所,此后却经历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抗战爆发之后被迫停业,但随着国民政府的内迁,以重庆为中心的大后方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后方的金融业也得到相应发展,又引发了一场持续数年的围绕恢复重庆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方证券市场的争论。虽然战时的后方证券市场最终并未真正建立,但却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西部经济与金融在抗战时期的迅速开发和发展。在此,将从分析近代重庆证券市场产生发展的曲折演进历程的独特视角,来深人探讨西部经济的开发与金融的发展。
一、抗战前的重庆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市场
优越的地理位置是近代重庆商品市场形成的基本条件,作为长江上游最大的河道枢纽,重庆以其较为发达的航运交通体系吸收吞吐着川东以至四川各地的物资,贩进卖出。商品市场的规模随着交往的频繁、空间范围的延伸而日益扩大。1891年重庆正式开埠后,长江航运进入轮船时代,国外商业机构在重庆设立,商品交换关系也逐渐突破国界,以世界范围为活动空间。在重庆的经商贸易者来自五湖四海,他们往往以地域关系组成会馆(或行帮),或以营业相约组成公所。商人之间、商业团体之间相互利用、相互补充的业务联系,构成了重庆商品市场的基本骨架。它们各具实力,汇集天南海北各地商品于重庆,而以价值规律为主体的市场机制则制约和调节着各地商品、各类商品的价格与产销比例,使其发展成为长江上游最大的商品市场。随着金融业筹集、融通资金范围的日益扩大,市场化逐渐加深,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长江上游最大的金融中心,金融市场日趋活跃。
20世纪30年代初,出于解决地方财政问题的考虑,时任四川财政厅厅长刘航探认为有必要组织交易所,于是拟定章程草案,约集该市金融界要人发起成立,并在四川善后督办公署呈准立案,发给临时营业执照,经营有价证券交易。第一届理事长为聚兴诚银行总经理杨灿三,常务理事均为重庆金融界的头面人物。川康银行协理康心之、平民银行经理张子黎、重庆钱业公会主席安定钱庄经理卢澜康及一般股东中的邹侠舟。其余理、监事人选则有美丰银行的康心如、周见三,川盐银行的吴受彤,川康银行的刘航探等。于1932年4月20日正式营业,重庆证券交易所采用股份制组织形式,资本总额,原定国币20万元,分为4000股,1932年开募时,收足10万元,在第二届股东会后即将20万元全数收足。交易所下设总务、会计、场务、保管四股,每股各设主任1人,负责进行一切所务。该所有经纪人45名,每名缴纳保证金5000元。营业种类:除专营各种有价证券外,善后督办公署还将管理申汇之权暂令其兼办,于是又有了兼营各处汇兑票买卖的业务。其中经营的各种公债、库券及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地方债券,如田赋公债、军需短期库券、短期盐税库券、整理川东金融公债、第一期整理重庆金融库券、第二期整理重庆金融库券、第一期整理川东金融公债、第二期整理川东金融公债;各种中央政府债券,军需债券、盐税库券、印花烟酒库券等;部分产业证券:中国银行股票、美丰银行股票、北川铁路公司股票、川康殖业银行股票、民生实业公司股票、重庆自来水公司股票,及各埠各国短期定期汇票与其他债券等多种。每日分前后两市营业,前市由午前10点至午前12点,后市自午后3点至5点。成交数目,每日约数十万元,最多时竟达288万元。该所的收入状况:自1932年4月开幕至年底,除各项杂用外,共获纯利。6.6万余元,1933年上半年,收营业经手费13万余元,下半年因减收手续费,故仅收。8.8万余元。利息收入,约200余元。统计经手费利息两项,有24.4万余元。除该所缴用及股息外,并照交易所税则,以1/10缴呈善后督办公署,并补助重庆市政府建设费。人付两抵,盈余计10万余元。至1933年营业合计,约6000余万元。1933年2月成立了重庆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公会,作为经纪人自律管理的机构,并分别获得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一军司令部及重庆市政府的批准。制定《重庆证券交易所经纪人公会章程》(7章31条),规定“凡在重庆证券交易所注册牌号领有经纪人执照者皆得为本会会员”,并“以维持增进同业之公共利益,矫正营业之弊害为宗旨”。
正是由于重庆证券交易所兼营汇兑,因投机暴利,1932年12月3日及1935年1月两度奉令停拍。其间与重庆钱业公会酿成了“钱交争执”,后到1932年8月1日竟发生了重庆钱业公会与交易所的“钱交风潮”,钱业公会请取缔交易所。自石建屏投机申汇失败后,交易所与钱业协议,对于申汇,钱业做近期,交易所做远期。但钱业中仍有做远期的,而交易所又搞投机,业务矛盾日深。此后经军方多次干预,允许钱业人所,又在12月3日申汇暴涨至1000:1400时下令交易所停拍,才告解决。1934年申汇市场再次发生巨变,申汇飞涨,川钞锐跌,受此影响,重庆证券交易所蒙受重大损失,受到社会各界的抨击,该所鉴于前途之危机,于1935年1月底实行停止申汇交易,并自动呈请督署,将申汇管理权奉还政府,督署照准,将渝市申汇申票交易事宜,另饬银行公会及钱业公会,会同组织申汇交易处,继续办理。2月1日后,重庆证券交易所宣布停拍申汇业务,实行对证券交易的专营业务。然而,自交易所停拍申汇后,政府虽有责成银钱两公会合组交易处,却因各商帮从中作梗,而并未成立,而申汇之善后处置,亦长此迁延。受此影响,重庆证券交易所的业务无形中陷于停顿,证券交易十分平淡,难以维持,到2月底,只得宣告停办,完全结束,并将所有股本退还股东,房产也售与银行公会,作为该公会会所。其间,2月20日,财政部电令取缔重庆证券交易所。而此前,重庆地方当局也已下令该所撤销。
然而不久,重庆证券交易所便又恢复了。1935年7月1日,财政部宣布民国24年四川善后公债7000万元如数发行,除一部分作善后建设外,一部分即按六折收换四川金融公债(即四川金融公债10000元,可以掉换善后公债6000元)。为了便于四川善后公债顺利推行,1935年8月18日,银钱业筹备恢复证券交易所,认为一是四川证券交易渐繁,无交易机关之整理,将有周转不灵之苦;二是现营证券业者,多属以少做多,而无保障,且极少真实交易。推定康心之、张子黎、杨灿三等为筹备员,负责具体办理,地点仍设原处,`准其交易,应以促进资金流通,活动金融为主。不得投机赌博,再蹈前辙。重庆证券交易所的恢复,还得到了军事委员长行营当局的积极支持,“鉴于四川金融恐慌,欲于救济,必须四川公债得能流通市面。而证券交易所,即为重要之流通机关。饬速组织”。这样,在政府与重庆市金融界的双重推动下,8月24日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到9月初,重庆证券交易所就重建起来,9月3日在银行公会举行会议,预选理事监察,9月4日再次在银行公会举行复选,结果选出潘昌猷、康心之、卢澜康等3人为常务理事,重庆银行的潘昌猷为理事长。该所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性,资本总额定为20万元,分为2000股,每股100元,所有股份,先收半数10万元,均由发起人40人认齐,收足开始营业。余下的10万元在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后,于本1936年3月底全数收足。经纪人名额暂定50名,每名拟取保证金5000元。
1935年10月21日,重庆证券交易所开幕,正式营业。后经四川省建设厅转呈,1935年12月,获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核准发给的临时执照。阿德在1935年10月19日,经理事会召集会议对办理登记手续的经纪人进行公开审查,审定合格的正式经纪人为42家。
然而,其间有不少经纪人因经营不善而申请歇业,据1936年的调查,重庆全市经营市证券业的商号实际仅有15家,资本共175553元。其中以盛记,裕昌,胜利,鸿庆等四家资本较为雄厚,四家资本为90000元,占整个资本总额的51.27%。
再度成立的重庆交易所在组织制度与市场交易规则的建设方面渐趋完善。根据《重庆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章第四十三条)可知,重庆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四川省为营业区域的地方证券交易所,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明确规定股东以有中华民国国籍者为限,股票不得转让或出售给非中华民国之人民或法人,违者无效。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分常会与临时会两种,议决一切重大事项。执行机构为理事会,设理事7人、监察人3人,均由股东会选任。在理事中互选理事长1人,常务理事2人,常驻所主持各种工作。
对于证券交易的具体规则,则是通过制定《重庆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第十六章第九十四条)进行规范,对市场、交易、保证金、交易证据金、经纪人及其代理人、经纪人公会、买卖委托、计算、交割、公定市价、违约处分及赔偿责任、经手费及佣金、公断、制裁等均制定了详细规则,成为了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重庆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种类主要集中于中央及地方发行之公债及库券及其他合法有价证券,分现货与期货两种形式。在成立之初的交易物品种类名称及买卖额预算清册中,主要计划经营三种地方债券:二十四年四川善后公债、行营清理四川省政府短期借款凭证、四川省库券等,二种地方公司股票:民生实业公司股票、四川商业银行股票。然而,在其后的市场中,公司股票几乎没有开出,政府债券则主要以四川善后公债为主,1937年2月后又增加了四川建设公债。
以上可见,重庆证券交易所的建制与各种规章制度与北京、上海等地的证券交易所并无二致,是一个组织机构健全,交易制度相对完备的西部地区的地方证券市场,抗战之前,其证券市场运行良好。
总体而言,抗战前重庆工商业虽有了一定发展,为重庆证券市场的创立提供了一些条件,但是主要还是在政府出于解决财政需要的推动下而产生的,因此进入证券市场交易的主要是政府债券。近代重庆的工矿企业发展落后于沿海,发行股票、债券的企业也较少,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向社会直接融资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从而使长期资金市场的存在与发展缺乏内在条件和必须的外部环境,也导致了近代重庆金融市场内部结构中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