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严禁强迫成绩差学生不参加中考

山东省教育厅:严禁强迫成绩差学生不参加中考

来源:央广网2019-04-22

央广网济南4月22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教育厅近日紧急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宣传解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通知说,近日,网曝“东明100多名学生疑成绩差被强迫不能参加中考”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地各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 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依托人生规划地方必修课程、主题班会、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通知还说,各地要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学生分流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 基二〔2016〕4 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各学校不得以学生分流等任何借口,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通知说,各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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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严禁强迫成绩差学生不参加中考

2019-04-22 10:25:00 来源: 0 条评论

央广网济南4月22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教育厅近日紧急通知: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宣传解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禁强制初三学生分流和剥夺学生中考权利。

通知说,近日,网曝“东明100多名学生疑成绩差被强迫不能参加中考”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菏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严肃查处。各地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地各学校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执行国家、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 号)要求,统筹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依托人生规划地方必修课程、主题班会、职业教育活动周以及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中考招生和职业教育招生政策,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自愿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类型。

通知还说,各地要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学生分流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分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 基二〔2016〕4 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各学校不得以学生分流等任何借口,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通知说,各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考核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对违反高中阶段招生和中考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纠正并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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