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实行及时奖励制度 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央广网南昌4月30日消息(记者范存宝)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
据介绍,奖励范围将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乡村振兴、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重点产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其他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等15个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奖励尽职尽责、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集体和个人。
奖励方式以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通报表扬;对做出重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报省委决定后,以省政府名义通报嘉奖;对做出特别贡献、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报省委决定后,由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及时奖励结果将作为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攻坚克难、实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受激励,使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有干劲。同时,将组织深入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大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2019年4月26日,工作方案经江西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4月28日,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