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生日礼物”实为蟒蛇、巨蜥 汕头海关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案

名为“生日礼物”实为蟒蛇、巨蜥 汕头海关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案

来源:央广网2019-05-31

央广网汕头5月31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谢卫华)近日,汕头海关在邮政快递渠道查获涉嫌走私入境的球蟒30条、平原巨蜥54只,经鉴定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项下的保护物种。目前,汕头海关缉私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

据汕头海关缉私局警员介绍,5月24日,该关缉私局根据前期情报经营开展查缉行动,在梅州市现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搜查住宅、店铺及仓库2个,查扣球蟒30条、平原巨蜥54只。现场海关缉私人员打开邮政EMS快递的纸箱,发现纸箱内有塑料薄膜袋和塑料盒,这些球蟒和平原巨蜥就藏在这些塑料薄膜袋和塑料盒里,且均为幼体,长度在10-15厘米左右。邮政EMS快递纸箱外面的邮递单上写的内容物品是“生日礼物(玩偶)”,里面放置一些玩具作为掩盖意图逃避检查,且收件人未办理任何相关检疫审批手续。目前,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球蟒和平原巨蜥属于我国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若走私球蟒、平原巨蜥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由于环境的变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品种在不断减少,人类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地球物种的多样性。汕头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该关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物走私犯罪,呼吁广大群众一起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共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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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生日礼物”实为蟒蛇、巨蜥 汕头海关查获走私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9-05-31 11:03:00 来源: 0 条评论

央广网汕头5月31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谢卫华)近日,汕头海关在邮政快递渠道查获涉嫌走私入境的球蟒30条、平原巨蜥54只,经鉴定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项下的保护物种。目前,汕头海关缉私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

据汕头海关缉私局警员介绍,5月24日,该关缉私局根据前期情报经营开展查缉行动,在梅州市现场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搜查住宅、店铺及仓库2个,查扣球蟒30条、平原巨蜥54只。现场海关缉私人员打开邮政EMS快递的纸箱,发现纸箱内有塑料薄膜袋和塑料盒,这些球蟒和平原巨蜥就藏在这些塑料薄膜袋和塑料盒里,且均为幼体,长度在10-15厘米左右。邮政EMS快递纸箱外面的邮递单上写的内容物品是“生日礼物(玩偶)”,里面放置一些玩具作为掩盖意图逃避检查,且收件人未办理任何相关检疫审批手续。目前,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之规定,球蟒和平原巨蜥属于我国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若走私球蟒、平原巨蜥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由于环境的变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品种在不断减少,人类有责任有义务保护地球物种的多样性。汕头海关缉私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走私濒危野生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该关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物走私犯罪,呼吁广大群众一起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共同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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