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立西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环境司法替代性修复新模式

陕西建立西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环境司法替代性修复新模式

来源:央广网2019-06-05

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记者雷恺 见习记者王文爽)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今天(6月5日)举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揭牌。这是西北地区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在西安和安康各建立一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环境替代化修复常态化运行的平台。对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后无法恢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在环境资源保护目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

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陕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建成的“秦岭”“安康”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当涉案当事人无法原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时,责令其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由林业部门在基地内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这是西北五省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了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现场向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移交了首批10万元的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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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西北首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探索环境司法替代性修复新模式

2019-06-05 16:15:00 来源: 0 条评论

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记者雷恺 见习记者王文爽)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今天(6月5日)举行“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同时揭牌。这是西北地区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在充分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陕西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在西安和安康各建立一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作为落实环境替代化修复常态化运行的平台。对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猎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后无法恢复原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不可再生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异地补植树木、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在环境资源保护目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效统一,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

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是陕西法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原则的重要司法举措,建成的“秦岭”“安康”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和宣传教育性于一体,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又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同时还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当涉案当事人无法原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和资源时,责令其缴纳生态补偿资金,由林业部门在基地内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这是西北五省首次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志着陕西法院环境资源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揭牌仪式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布了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劳务代偿”等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现场向陕西省楼观台国有生态实验林场移交了首批10万元的生态环境替代修复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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