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集中为10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宁波市集中为10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央广网2019-06-19

央广网宁波6月19日消息(记者 曹美丽)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一批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尖兵闯将”。但是,干工作,尤其是长期冲在一线攻坚破难的干部,有时难免会遭受非议,甚至是诬告。难道说真的让“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继续吗?宁波市对此坚决“说不”。近期,该市集中为10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经查,某项目控规还在编制中,尚未供地实际使用。因此,不存在举报中所提到的未经招投标直接定向指定的情况……”

5月23日,当着宁波市某区区委书记及其他区委常委等同志的面,宁波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同志对反映该区某位区委常委的不实问题进行了澄清。

澄清会虽短,但在被诬告的这位区委常委心里,分量却“重若千斤”——“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必将秉持公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挡事,宁波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严肃查处诬告、诽谤等行为,坚决避免“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在反复核查的基础上,集中处置一批干部问题线索,对反映不实的予以及时澄清正名。

如5月9日,在余姚市马渚镇,余姚市纪委监委针对有人在网上举报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专项资金上百万元、为自己居住房屋兴建专道等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进行了澄清。

又比如5月20日,在某区财政局,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反映该局主要负责人任意向企业减税免税、随意发放补助资金等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

据统计,经过严格把关和深入工作,宁波市共对10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其中市纪委监委澄清对象10名,区县(市)纪委监委澄清对象91名,涉及“一把手”29人。

“组织为你撑腰鼓劲”,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了关爱和信任,大大提振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坚定了不负组织重托的决心,对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澄清正名,并非轻松之举。

“全市被‘诬告’‘误告’的党员干部不只有这101名,为什么选择为这些人澄清?”

据了解,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遵循浙江省纪委监委“三优一不”原则选择澄清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紧贴“六争攻坚”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等方向,精准选择澄清对象。

精准之外,更要稳妥。

严把澄清对象质量关,宁波市纪委监委在确定初选名单后,交由信访、党风政风、案管、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和巡察等部门进行联审把关,确保错告、诬告、误告的认定有切实证据证明,核定澄清对象工作较实、业绩较好、作风较佳,没有明显澄清隐患。据悉,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过认真细致审查核实,先后对10余名澄清对象进行调整更换或补充查证。

同时,严格对疑点进行核查。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过、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审,对一些澄清理由不够充分、尚有疑点需要继续查证的问题,除进一步完善有关材料外,还着重对问题疑点开展排除性核查,确保澄清事项依纪依法、实事求是。

区县(市)纪委监委还将澄清对象延伸到基层一线,努力在更广范围内提升澄清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如海曙区某街道纪工委就牵头为辖区某社区一名社工召开了一场澄清会,就居民反映其在一位已过世居民的丧葬费上“动手脚”问题进行了专门澄清。“我们要给她一个交代,还她一个清白。同时也是给社区的干部们表个态,我们不会漏惩一个‘微腐败’,但也不会错怪一个好干部。”该街道纪工委书记在澄清会上的一席话,给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吃了颗“定心丸”。

当然,澄清并不意味着是给党员干部“打包证明”,而是在问题核查清楚之后的澄清,是围绕反映问题就事论事的澄清。

去年,宁波市北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个村原党支部书记存在挪用公款、在村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等问题。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区纪委监委当着全村党员的面,对其“挪用公款”不实反映进行了澄清,但同时也对其“在村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为本人、亲属和村干部谋取私利”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

不实反映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

2018年12月,镇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张某某反映受理其一审案件的镇海法院主审法官伪造证据,枉法裁判。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围绕反映事项展开了全面核查。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露出水面。

原来,三个月前,张某某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因于法无据,被依法驳回诉求而对承办法官心生怨念。为泄私愤,诱逼法官无果后,又捏造了承办法官伪造证据、枉法裁判的事实,试图报复。

查清事实后,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该法官进行了澄清。镇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启动相关程序,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的处罚,对诬告人员形成警示震慑。

“澄清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敢于担当但无意过失,干净做事但被人诬告的党员干部,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宁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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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集中为101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2019-06-19 10:27:00 来源: 0 条评论

央广网宁波6月19日消息(记者 曹美丽)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一批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尖兵闯将”。但是,干工作,尤其是长期冲在一线攻坚破难的干部,有时难免会遭受非议,甚至是诬告。难道说真的让“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继续吗?宁波市对此坚决“说不”。近期,该市集中为10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经查,某项目控规还在编制中,尚未供地实际使用。因此,不存在举报中所提到的未经招投标直接定向指定的情况……”

5月23日,当着宁波市某区区委书记及其他区委常委等同志的面,宁波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同志对反映该区某位区委常委的不实问题进行了澄清。

澄清会虽短,但在被诬告的这位区委常委心里,分量却“重若千斤”——“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我必将秉持公心、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为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挡事,宁波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严肃查处诬告、诽谤等行为,坚决避免“干多错多、不干不错”的错误导向。在反复核查的基础上,集中处置一批干部问题线索,对反映不实的予以及时澄清正名。

如5月9日,在余姚市马渚镇,余姚市纪委监委针对有人在网上举报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之便,骗取专项资金上百万元、为自己居住房屋兴建专道等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进行了澄清。

又比如5月20日,在某区财政局,该区纪委监委针对反映该局主要负责人任意向企业减税免税、随意发放补助资金等不实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了澄清。

据统计,经过严格把关和深入工作,宁波市共对10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其中市纪委监委澄清对象10名,区县(市)纪委监委澄清对象91名,涉及“一把手”29人。

“组织为你撑腰鼓劲”,让广大党员干部感受到了关爱和信任,大大提振了干事创业的热情,更加坚定了不负组织重托的决心,对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澄清正名,并非轻松之举。

“全市被‘诬告’‘误告’的党员干部不只有这101名,为什么选择为这些人澄清?”

据了解,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遵循浙江省纪委监委“三优一不”原则选择澄清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宁波实际,紧贴“六争攻坚”等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等方向,精准选择澄清对象。

精准之外,更要稳妥。

严把澄清对象质量关,宁波市纪委监委在确定初选名单后,交由信访、党风政风、案管、审查调查、监督检查和巡察等部门进行联审把关,确保错告、诬告、误告的认定有切实证据证明,核定澄清对象工作较实、业绩较好、作风较佳,没有明显澄清隐患。据悉,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经过认真细致审查核实,先后对10余名澄清对象进行调整更换或补充查证。

同时,严格对疑点进行核查。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过、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审,对一些澄清理由不够充分、尚有疑点需要继续查证的问题,除进一步完善有关材料外,还着重对问题疑点开展排除性核查,确保澄清事项依纪依法、实事求是。

区县(市)纪委监委还将澄清对象延伸到基层一线,努力在更广范围内提升澄清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如海曙区某街道纪工委就牵头为辖区某社区一名社工召开了一场澄清会,就居民反映其在一位已过世居民的丧葬费上“动手脚”问题进行了专门澄清。“我们要给她一个交代,还她一个清白。同时也是给社区的干部们表个态,我们不会漏惩一个‘微腐败’,但也不会错怪一个好干部。”该街道纪工委书记在澄清会上的一席话,给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吃了颗“定心丸”。

当然,澄清并不意味着是给党员干部“打包证明”,而是在问题核查清楚之后的澄清,是围绕反映问题就事论事的澄清。

去年,宁波市北仑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个村原党支部书记存在挪用公款、在村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等问题。在对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后,区纪委监委当着全村党员的面,对其“挪用公款”不实反映进行了澄清,但同时也对其“在村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为本人、亲属和村干部谋取私利”行为给予了严肃处理。

不实反映要澄清,恶意诬告歪风更要刹住。

2018年12月,镇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人张某某反映受理其一审案件的镇海法院主审法官伪造证据,枉法裁判。该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围绕反映事项展开了全面核查。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露出水面。

原来,三个月前,张某某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因于法无据,被依法驳回诉求而对承办法官心生怨念。为泄私愤,诱逼法官无果后,又捏造了承办法官伪造证据、枉法裁判的事实,试图报复。

查清事实后,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为该法官进行了澄清。镇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启动相关程序,依法对张某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的处罚,对诬告人员形成警示震慑。

“澄清的目的,就是要保护敢于担当但无意过失,干净做事但被人诬告的党员干部,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宁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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