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22条工作措施
央广网贵阳7月4日消息(记者孟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2019年“基层减负年”见到实效。《工作措施》围绕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在大力精简文件,规范发文管理;层层压缩会议,提高会议实效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减负措施。
《工作措施》明确要求,省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州)一级,确需开至县级以下的,原则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提倡开短会,除少数必要会议外,全省性、全市(州)性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会期一般为半天,最多不超过1天,不安排分组讨论,不安排交流发言。省内会议、活动对领导同志称呼时不加“尊敬的”、讲话不称“重要讲话”。省、市(州)到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或调研,要严控陪同人员数量,坚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不搞层层陪同,省级部门到县(市、区)调研,原则上市(州)同志不陪同,确需陪同的,可安排1人作为联络员。
《工作措施》明确,建立省、市(州)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党委办公厅(室)牵头,纪委监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改革办、机关工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室)等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为基层减负各项工作。建立季度调度通报机制。省、市(州)两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每季度对本级发文、开会、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和通报。省级层面在9个市(州)各选择1个县作为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的监测点,评估减负工作成效。省、市(州)两级将精文简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情况,纳入执纪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目标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