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养宠不能一禁了之
近日,青岛北村新苑小区张贴了禁养宠物通知,要求所有饲养宠物的业主,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将宠物送走。若到达所定期限后,原北村居民依然违反规定,将暂缓发放年底分红和物业补贴。租房买房者一经发现,将对其宠物进行强制带离,此规定引发热议。
此规定禁养的范围是所有宠物,而不是频频上热搜的、被禁止的“狗子”,有些不同寻常。通常来说,扰民和卫生问题是宠物饲养产生矛盾的原因,有网友就说了:“我养只乌龟放在家里,它碍着别人什么事了,凭什么不让我养?我都有好些时候忘记它的存在。”还有网友说:“还要管我们养鱼?鱼儿多可爱啊,只呆在鱼缸里,不吵不闹,比某些小孩子好多了。”更有网友谈到,家里没有宠物,只有家人——猫狗鱼儿鹦鹉全是家人……让人啼笑皆非。
为什么这个小区要禁养所有宠物呢?据小区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随地排便、噪音扰民日渐严重,多名业主进行投诉后,才有了这样的一个规定。工作人员只提到狗子,规定里却是所有宠物,或许这是对“养狗人”人性化的照顾,暗示他们,规定不是针对你。
此规定明显存在着强制性,但事实上,根据《行政强制法》,村委会并不具备发布强制规定的资格。村委会并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执行权,换句话说,如果村民坚持留下宠物,和规定“对着干”,村委会只能干瞪眼,而不能强制带走宠物。还有,如果村委会或物业强制带走宠物,行为无正当性依据,属于明显过错,需按照《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毕竟宠物属于村民的私有财产嘛。总的看下来,这个规定在法律上得不到什么支持。
必须要指出的是,青岛北村新苑小区搞错了重点,把本属于“不文明养宠”与其他所有人的矛盾转化成“养”和“不养”之间的矛盾,完全忽略了居民情感需求,让小区的文明养宠人心寒。
所以,有人天生对宠物有着惧怕、厌恶等情绪,我们要尊重他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是“矫情”“冷漠”;同时,也要尊重每个喜欢宠物的人,不可肆意剥夺其养宠物的权利。
北村新苑小区一刀切的管理办法,本质上其实是让“养”一味的迁就”不养。这和在集体生活中,一些人一意孤行把空调温度调到最低的说辞——“冷了你们可以加衣服,热了我又没法脱衣服”的强盗逻辑有什么区别?若是怕冷和怕热的人都不肯互相理解,矛盾就永远不会消失。
社区里最重要的还是“人”,无论是严格的制度还是整洁的环境都是为了让人过得更加舒心和畅意,千万不能本末倒置。关于养宠问题,如果养宠人能够更加文明,邻里也能更加包容和理解。当然,更加需要的是有温度、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否则不仅无济于事,还可能火上浇油。
文/李梨(青岛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