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 进一步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力度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今(30)日在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决定》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有关精神的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精神的需要,是依法加强人大经济工作监督的现实需求。
《决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职责、指导思想和监督范围;第四条至第十八条,明确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纲要初步审查及执行情况监督的有关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对重点关注领域、重要经济政策、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依法开展监督;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明确经济工作监督的有关工作机制。
该负责人认为,《决定》体现出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主题主线,体现将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市委“一号工程”、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体现出重庆工作经验总结规范,体现出监督数字化改革,体现加大对区县(自治县)人大经济工作监督指导力度的特点。
值得注意的是,在体现监督数字化改革上,按照市委关于“体系化规范化推进人大数字改革”的要求,总结重庆开展经济及重大项目联网监督的实践经验,《决定》规定了人大开展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的内容,明确市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经济工作监督数字化改革,构建多部门横向联通、市区县(自治县)纵向贯通的数字化监督机制和应用场景,为依法开展审查监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