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要发挥村庄积极分子的关键作用
文/袁明宝(西南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
乡村文明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移风易俗规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旨在不断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传统以来,农村社会存在着红白喜事上大办酒席、铺张浪费和封建仪式、低俗文化活动等旧风俗,这对农民家庭负担和农村社会文化都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都在推行移风易俗改革,以改变这种普遍存在的旧风俗。成立红白理事会,推动移风易俗改革,成为很多地方的自主选择。
鲁中博山农村从2016年开始成立红白理事会,主要推动的是白事仪式改革,当村庄中有人去世后,村民首先会找到村干部,村干部再打电话通知理事会成员到现场指导、监督白事的开展。在仪式程序上,将之前三四天的白事缩减为一天,即从死者去世到出殡要在一天之内完成,不需要再像之前那样不断迎客、磕头,仪式程序大大简化。
移风易俗政策发布后,红白理事会的核心工作,是监督主家按照移风易俗的标准办理白事,控制酒席开支和控制仪式的过程。红白理事会在推动移风易俗改革过程中,也会遇到困难,但因为政府政策规定和理事会成员做工作,大部分村民都能接受这种改革,移风易俗成为村庄的共识。
鲁中农村的移风易俗政策,之所以推行得较为顺利,与红白理事会的参与有重要关联。
第一,红白理事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在推动政策时具有权威性。红白理事会虽然是村庄中的非正式组织,成员也都是几个五六十岁的老年人,但因为是在村委领导之下,并且有政府政策明文规定,所以理事会在执行政策时就具有了合法性。
第二,理事会成员的社会性精英身份,使得他们在之前的社会交往中与村民建立起紧密的互动关系,更容易依靠非正式的身份来做通工作。理事会成员大都是每个家族中有威望的人,在进入理事会之前,他们就义务性地帮助很多村民办过红白事,而且不要主家的礼物,就等于是在人情上形成了对他们的亏欠,所以在理事会做工作时就更容易得到村民的支持。
第三,红白理事会成员能够实现在地化的监督和参与。当村庄中有老人去世后,红白理事会成员就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首先找到该家族中能够说得上话、有说服力的人,然后将具体注意事项和安排告知,剩下的事情就由家族中的人去具体安排,理事会成员则负责现场监督仪式的进行,期间也可以帮忙,与主家共同完成仪式。
当前,农村社会的彩礼高涨、红白事上铺张浪费现象严重,这些现象形成于村庄社会长期以来的结构性压力,如红白事上的攀比、竞争心理。对于地方社会中的村民而言,他们是没有能力来主动改变这种局面的,而是被裹挟在这种结构和风气中。
但这些风俗和现象却对农民家庭带来了很大负担,如红白事上的铺张浪费和高彩礼都使得家庭经济压力骤增,很多家庭更是因此而返贫。虽然很多村民也对此有所抱怨,但仅靠村民的自觉行为是难以改变的,这就需要自上而下的政府政策推动变革。在推行过程中也不能完全依靠政府,而是要有一个中间层级,像各地农村的红白理事会正是这样一种组织设置,理事会得到政府的授权,就有了合法性身份,同时又结合村庄社会性精英的角色,就更容易得到支持,移风易俗改革也就更容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