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司法局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
华龙网讯(通讯员 吴瑕)9月1日,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正式施行。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共六章46条,围绕方便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等内容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江北区司法局积极响应,围绕新修订的《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重庆江北司法”公众号发布修订内容,同时利用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微信朋友圈、工作群转发和现场及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辖区内居民加强宣传,让群众知晓法律援助的各种便民服务,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条件、程序的了解,增加法律援助服务率。
组织专项业务培训。新修订的《程序规定》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方面做了更为细致、严格的规定,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就新规定、新要求开展培训,保证规定顺利实施。
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江北区司法局加强归档后的案件质量评估,继续实行案件补贴与案件质量挂钩制度;以回访、案件质量评估、跟踪案件办理、听取主办单位意见等方式监督案件质量;对不合格的案卷不支付办案补贴。同时,结合《程序规定》完善律师办案指引,提升律师服务质量,落实特定情形下承办律师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告制度,让法律援助切实有效的帮助更多困难群体。
随着《法律援助法》的实施,江北区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至今,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0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1797件,解答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231人次。案件类型涵盖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赔付、交通事故、抚养费、赡养费等多种与群众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案件;受援群体既覆盖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也涉及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兴就业形态劳动者,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