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信息未公示且限期内未整改 一施工单位被罚
华龙网讯(记者 刘艳)今(3)日,重庆交通执法北碚区大队通报,因未公示施工相关信息且限期内未整改,一施工单位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市交通执法北碚区大队介绍,澄江镇渝南路烽火山路段正进行施工,工期为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施工面积大、工期长,但他们发现该施工方并未对项目施工时间等信息进行公示,造成不少村民不了解情况,也给村民和过往车辆出行带来不便。
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应当规范设置施工标志和安全设施,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示施工时间和责任人,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施工方负责人称因施工较急,尚未制作标志牌,承诺会尽快整改。
不过,执法队员在后续检查中发现在限期内,该施工单位并未整改到位。依据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施工单位,道路工程施工建设必须在开工前对相关建设信息进行公示,既保障市民知晓权,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