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 | 魔性舞蹈进餐厅 “平衡感”很重要
最近,一种别称为“科目三”的魔性舞蹈,在以海底捞为代表的餐饮企业中,成为员工对顾客服务的一个附加项目,引发争议。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为吸引顾客推出个性化服务无可厚非,舌尖美味加上视觉刺激,对活跃餐饮店气氛招揽生意确实有好处,让顾客加深对餐厅的印象,增加愿意当回头客的可能。海底捞就常以服务到极致为卖点,搞些擦边球操作,对此,我们可秉持“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大框架原则给予理解,不过,针对一些顾客提出的意见,商家也应该掌握好“平衡”,将更多顾客的体验感放在心上。
一些餐饮商家,除了对餐饮产品本身用心,注重营养、口味、特色,也增加了用餐时的表演项目,将一些才艺因素加到销售环节,譬如印度飞饼、龙须拉面,重庆某些特色餐饮,也有“加戏”,吃火锅加川戏变脸表演、合川桃片现场切给你看、顾客在店门口自己打糍粑;上菜加火焰,跳一段民族舞,走一段特别的秀……
有的顾客觉得是视觉享受,有的顾客则认为是对用餐的干扰,这是个主观感受问题,但低俗作为一个道德评判标签,还是不能乱贴,起码得逾越某些公序良俗的底线,譬如,之前也曝光过某些店家的服务,衣着过于暴露,动作过于不雅,这可以说是低俗;譬如,跪式服务,辱及人格平等,这也可以说是低俗;譬如,某些民族、宗教禁忌,做成娱乐宾客的项目加以恶搞,超越了公民道德与社会伦理的底线,这也可以说是低俗……
“科目三”魔性舞,包括跟顾客有手掌接触的“擦玻璃舞”,虽称不上低俗,但也应把握好度。进店吃饭,有的喜闹有的喜静,这里面有个维度的问题,对顾客而言,点舞的可能喜欢,旁观的可能觉得不适甚至厌恶;对员工而言,有的本身就是显眼包性格,平时就爱蹦跳健身,跳舞还能让自己吸粉,当然愿意,但有的则可能是社恐性格,若被逼上岗,会内心抵触……这里面潜藏一定的矛盾因子。
总之,餐饮店跳舞得重“平衡感”,平衡没掌握好,就会摔跟斗。若是走过了头,寻美变逐臭,向善变哗众,放大了世俗流弊,对世人共识与公德良序也加以嘲弄,未必能引来纯正向的反馈。“很闹腾很温暖”可以,“很灰暗很暧昧”就值得警惕,若发展到“很恶俗很犯贱”,就麻烦。
作者:杨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