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饱口腹之欲 三人凌晨偷偷电捕鱼被江津警方查处
华龙网讯(通讯员 王志越)吃鱼本无可厚非,但在禁捕水域使用非法方式捕捞,便触犯了刑法。近日,三名男子为饱口腹之欲,在凌晨夜色掩映下偷偷用电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被江津警方依法查处。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百日防控办”统一部署,江津警方积极认真开展巡逻工作。当日凌晨,江津区公安局民警巡逻至长江干流珞璜、巴南交界河段时,发现几个形迹可疑的人影,疑似在进行非法捕捞。民警立即上前查看,确为三名男子在用电打鱼。民警立即实行抓捕,当场抓获一人,另外两人趁夜色逃窜。民警很快明确了两名逃窜男子的身份信息,随即进行法治宣传及攻心教育。数小时后,当日上午,该两名男子在警方压力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三名男子商量一起到河里捕鱼吃,之后分工合作,有的出车、有的出工具、有的出力,三人来到长江干流珞璜、巴南交界河段进行电捕鱼。截至被抓获时,三人捕获鲫鱼、草鱼、参仔鱼等共16尾鱼,总重3500余克。
三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三人对自己的行为十分懊悔,自愿认罪。目前三人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江津警方将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的“零容忍”态度,纵深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为了一时食欲而触犯刑法,最终面临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