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表团提交全团建议 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服务能力 吁请给予支持 实现更多创新突破
一列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从广西钦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发出,驶向重庆团结村站。(摄于2023年12月12日)(北部湾港集团供图)
提升通道综合服务水平,增强通道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是高水平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的内在要求。3月5日,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重庆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全团建议《关于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综合服务能力的建议》,呼吁国家层面给予支持,在规则标准实现创新突破、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等方面,提升通道综合服务水平。
通道网络覆盖120个国家和地区
从2017年开始建设,到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再到2022年“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写入党的二十大报告,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取得越来越多的成果。
全团建议指出,近年来,重庆充分发挥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作用,切实把通道建设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场景中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强化通道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呈现出全方位、全市域、各领域积极融入通道建设的新局面。
在国家相关部委、央企和通道沿线省(区、市)支持下,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行机制、运营质量、创新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明确重庆作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商务部牵头建立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秘书处设在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市牵头会同沿线省(区、市)建立省际协商合作机制。
如今,西部陆海新通道网络和规模不断扩大,实现11省(区、市)13股东共建。目前,通道网络覆盖120个国家和地区的490个港口。2023年,三种运输方式货物量达到17.8万标箱、增长21%,货值280亿元、增长11%,还开行了中老泰铁路测试班列。
同时,通道还强化系统集成改革,推进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常态化发布通道指数;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累计便利700余家企业办理融资结算业务超287亿元;以铁海联运“一单制”为重点健全通道规则体系,累计签发铁海联运提单4763单、货值17.8亿元;获批进口集装箱铬矿检验监管优化试点。
综合服务水平能力仍存问题瓶颈
重庆代表团建议认为,经过七年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规模发展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在综合服务水平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瓶颈,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
一是不同标准规范衔接不畅。国内法律法规尚未明确多式联运提单及签发人的管理要求,经营人法律责任尚不清晰。铁路与海运设施标准不一、运输规则衔接不畅、一体化管理协同不足。如,动力电池目前不能通过铁路运输,也不能通过三峡船闸;椰壳纤维、葵花粕等商品在海运中被视为普通货物,而铁路系统将其作为易燃物不予运输,铁海联运存在规则障碍。数据共享不足,铁路、海关、海事、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未互联互通。
二是重要物流枢纽集疏运设施衔接匹配矛盾突出。如江津珞璜物流园,作为我市下一步重点打造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主枢纽,缺乏快速路支撑,关键性对外通道建设滞后。再如,广西北部湾港缺少大能力深水码头和航道,且部分航道为单向航道,难以完全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30万吨级散货船等船舶通行需求,许多国外大型船舶无法挂港。
三是部分政策在西部陆海新通道尚未建立。缺乏系统集成的支持政策,在专项资金、创新试点、金融支持等方面存在政策空白,西部陆海新通道重点项目没有任何专项资金支持。铁路运价下浮政策不统一。
吁请在规则标准等方面实现创新突破
针对上述问题和瓶颈,重庆代表团提出以下3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支持规则标准实现创新突破。
建议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牵头,支持重庆深入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探索,制定多式联运“一单制”标准体系,扩大“一单制”试点范围。推动联合国贸法会、铁路合作组织等相关国际组织,针对“一单制”提单物权属性保护等修订规定条文。
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制定适用于“一单制”提单的金融规则,鼓励推出更多融资业务专项保险、担保产品。
建议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建立铁海联运规则转换机制,建立铁路运输危险品与海运危险品目录间“一货两标”互认办法;支持重庆开展动力型锂电池产品水运、铁路运输试点,简化消费型锂电池铁路运输审查环节及资料。
二是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
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对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指导,在重庆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信息互联互通改革试点,支持重庆有关单位作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运营组织主体,并在中央预算内资金中给予支持。建议海关总署、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在合规前提下对相关数据资源分类别、分权限给予开放使用。
三是支持出台更多政策措施。
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支持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项目库,将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纳入特别国债或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先考虑国家战略产业、物资、能源等重大项目在重庆枢纽港产业园进行布局。
建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牵头,支持将重庆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江津小南垭等符合条件的陆路港口纳入启运港退税试点范围。
建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进一步放宽铁路运价下浮覆盖的站点和货物品类限制,对重庆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鱼嘴站、江津小南垭站等站点实行统一的去回程运价下浮30%政策,进一步吸引沿线优质货源向通道集聚。
建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牵头,支持重庆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和具有跨区域、跨境资源配置能力的通道银行,支持设立服务通道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王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