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来看重庆做法
华龙网讯(林红)较于其他类型的纠纷,金融纠纷有什么特点?重庆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主题,3月15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成渝金融法院联合召开“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通过建设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重庆调解成功近7000件金融纠纷,调解成功案件协议确定金额达4.8亿元。
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许捷介绍,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纠纷,金融纠纷主要有两大特点:一是金融产品日益增多且结构日趋复杂,尤其是理财、投融资等领域发生的纠纷往往需要专业机构依赖专业知识才能加以解决。二是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在金融知识、专业信息等方面存在不对称性,金融消费者在举证方面也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金融纠纷的方式不断多元化,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需求。”许捷说,近年来,监管机构正积极推进和引导以调解方式化解金融纠纷。
具体来看,包括联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成立重庆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小组,与各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等联合建立金融审判与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全国首个跨区域社会组织——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设立运行,打造“咨询+投诉+调解+诉调对接+快速速裁”的一站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等。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与成渝金融法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案件审理中建立通报和会商机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深化协作。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与成渝金融法院还联合构建一站式、多元化、全流程、全覆盖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纠纷。此举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和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了金融债权实现效率,还促进了纠纷公平高效解决。
另一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还与法院等部门搭建纠纷多元化解协同机制,推动成渝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设立运行,整合投诉咨询、纠纷调解和教育宣传等多项职能,加强诉调对接合作,督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落实调解工作要求。
据了解,通过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2023年重庆调解成功近7000件金融纠纷,调解成功案件协议确定金额达4.8亿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牵头建立辖区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交叉性金融业务领域的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助,进一步形成消保工作合力。并且,还将用好重庆西部金融中央法务区、成渝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等资源优势,扩大调解服务线上线下覆盖范围,引入专家调解、仲裁等方式,提高解纷公正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