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设立100万专项资金补贴交通运输企业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瞿欣)8月26日,记者从长寿区交通局获悉,为促进长寿区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克服当前困难,该局印发了《长寿区交通运输领域助企纾困专项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设立100万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在长寿区注册、经营、纳税的道路运输企业、港口、水路运输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补贴范围包括,2022年通过三峡大坝船闸8航次及以上的船舶所属企业;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每车亏损5万元以上,且按照经营许可正常运营,能够保障群众正常出行的客运企业;2021年度亏损500万元以上且2022年仍在运营的一、二级汽车客运站。2021年度亏损9万元以上且2022年仍在运营的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承担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的货运企业或2021年度信用评价AA的货运企业。
补贴标准为:对2022年通过三峡大坝船闸8航次以上的船舶,按照6500元/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总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每车亏损5万元以上,且按照经营许可正常运营,能够保障群众正常出行的,按照1500元/车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2022年仍在运营的汽车客运站,2021年度一、二级客运站亏损500万元以上的,按照20万/站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三级及以下客运站亏损9万元以上的,按照1万/站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总补贴资金不超过60万元。对因受疫情、运价、油价等因素导致业务量下降,运输成本增加的货运企业,同时属于区交通局指定应急运输的货运企业或者是2021年度信用评价AA的货运企业,按照企业营业下降额10%进行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5万元。总补贴资金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