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措施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8月28日,重庆日报记者获悉,《重庆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于近日正式发布。
《措施》从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品牌建设、搭建出口转内销服务平台、优化拓宽企业内销渠道、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加大保险保障服务、强化财税支持等十个方面,支持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
其中,对企业生产的一般消费品、工业品等符合内销标准的非强制性认证产品,《措施》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在其出口包装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临时加贴中文标识在国内市场销售。
在为企业搭建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平台、拓宽渠道方面,《措施》提出,相关部门要强化产贸合作,组织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连锁商店、超市、零售批发商、优质品牌商开展对接合作;鼓励大型连锁商店、超市和免税店设立“重庆出口商品”专销区,集中销售外贸出口产品等。
《措施》还对企业出口产品转内销提供了相应的金融和财税支持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外贸企业,根据企业申请,银行可实行延期还本付息;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至所有综合保税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