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收个税
此外,财政部公告还称,企业发放的中奖性质网络红包应纳个人所得税
昨日,财政部官网公布了《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包括提供担保收入、房屋产权赠与、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等。记者了解到,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网络红包,领取人将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说明的是,《公告》所指“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不在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之内。
个人这些收入将缴纳个税
公告指出,以下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个人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房产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不收个税
在个人无偿受赠房屋的,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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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韩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