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7月15日起正式执行港口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天津7月15日起正式执行港口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来源:央广网2019-07-15

央广网天津7月15日消息(记者贾立梁)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日前已正式发布,并于7月15日起执行。

为推动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于今年2月份发布了《天津港码头堆场操作时限标准(试行)》,向社会承诺天津港码头营业厅办理业务手续10分钟内完成,闸口校验信息放行2分钟内完成,提箱作业30分钟内完成占比不低于60%、60分钟内完成占比不低于90%;堆场拆箱提货手续办理及人力、机力操作时限分别为3小时和2小时,空箱收箱作业40分钟内完成。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试行标准实施以来,天津港各码头公司、堆场企业通过内部流程优化调整、科技化设备应用、员工技能提升等方面挖掘潜力,积极落实承诺事项,港口作业效率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大幅提高。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会同天津港集团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新增了查验和综合环节,其中每箱普货查验掏箱装箱作业3小时内完成,拖轮助泊作业准点率达到95%以上、引航员登轮准点率达到100%、理货完成2小时内发送产品数据。此外,正式标准还承诺码头作业时间为全年全天候、因港方原因造成船舶动态计划变更率和集装箱班轮脱班率均不超过2%、准班集装箱班轮直靠率达到90%以上、岸桥平均作业效率每小时28自然箱以上。

无障碍
首页 | 新闻 原创 视听 | 问政 评论 专题 | 区县 娱乐 财经 | 旅游 政法 直播 | 文艺 教育 生活 应急 | 房产 健康 汽车 | 取证 鸣家 会客厅 | 万花瞳 百姓故事 公益 | 信用
分享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手机阅读分享话题

天津7月15日起正式执行港口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2019-07-15 16:42:00 来源: 0 条评论

央广网天津7月15日消息(记者贾立梁)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日前已正式发布,并于7月15日起执行。

为推动实现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于今年2月份发布了《天津港码头堆场操作时限标准(试行)》,向社会承诺天津港码头营业厅办理业务手续10分钟内完成,闸口校验信息放行2分钟内完成,提箱作业30分钟内完成占比不低于60%、60分钟内完成占比不低于90%;堆场拆箱提货手续办理及人力、机力操作时限分别为3小时和2小时,空箱收箱作业40分钟内完成。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试行标准实施以来,天津港各码头公司、堆场企业通过内部流程优化调整、科技化设备应用、员工技能提升等方面挖掘潜力,积极落实承诺事项,港口作业效率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大幅提高。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会同天津港集团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新增了查验和综合环节,其中每箱普货查验掏箱装箱作业3小时内完成,拖轮助泊作业准点率达到95%以上、引航员登轮准点率达到100%、理货完成2小时内发送产品数据。此外,正式标准还承诺码头作业时间为全年全天候、因港方原因造成船舶动态计划变更率和集装箱班轮脱班率均不超过2%、准班集装箱班轮直靠率达到90%以上、岸桥平均作业效率每小时28自然箱以上。

精彩推荐
[责任编辑: 华海纳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