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钓4个月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今(1)日起至6月30日24时,重庆境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754条禁捕河流全面禁止垂钓。
据市农业农村委介绍,每年3月至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实行禁钓制度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不仅是禁止垂钓,以下行为也在被禁止之列: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销售、收购、经营禁捕水域捕捞的渔获物;市场主体以“长江野生鱼”“江鲜”等为噱头招揽顾客,各类餐饮场所内外广告招牌和菜单不得出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字样;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艇、筏)在禁捕区域航行或者停泊。
市农业农村委提醒,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钓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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