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启动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姜念月)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全面启动“新八级”制度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企业可根据职业(工种)特点,结合生产管理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
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增设学徒工。
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由企业在其跟随师傅学习期满和试用期满后,依据本单位有关要求进行。
《通知》明确,在全市重点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试点工作;试点职业(工种)范围,由企业选择与本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要技能岗位以及与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业发展贯通、技能人才储备和晋升迫切需要的职业(工种)进行试点。
特级技师、首席技师通过评聘方式进行,实行岗位聘任制。
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审方式可综合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综合评议、业绩量化考核等形式进行。
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薪酬待遇,享受疗休养(休假)以及落户、购(租)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
《通知》提出,要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要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对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不是高级技师的普遍晋升,首席技师原则上在特级技师评聘的基础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具体“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基本要求可到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