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二次酒驾 在同一地点被查获
华龙网讯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必定要吸取教训。但是,总有些人不知悔改,无视安全。8月13日晚,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金州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散发着浓烈的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2mg/100ml,该女子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今年4月19日,该名女子冉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同一地点被我支队查获,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如今不到4个月,女子又再次因为饮酒后驾车被查获,其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经询问,驾驶员冉某称自己当天中午喝了3瓶啤酒,下午正常上班,晚上下班后觉得自己比较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途经金州大道时被设卡民警查获。
冉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以及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对冉某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酒驾、醉驾严重危害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法规,珍爱生命,拒绝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