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交通安全要谨记 两江新区警方公布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华龙网讯 高高兴兴出门去,平平安安把家还,遵守交通法规,守护生命安全,需要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共同努力。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广大市民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意识,近日,重庆两江新区警方公布了中秋国庆节前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面包车里人从众 超载超员“驶”不得
9月4日13时许,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打开车门,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人,经现场清点,准载9人的面包车,加上驾驶员实载17人,严重超载。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李某驾驶面包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100%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记9分的处罚。
民警提醒: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安全出行交规不可忘,节假日出行,驾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谨记交通安全,拒绝超员超载行驶。
生日聚会把酒言欢 酒驾被查追悔莫及
9月10日上午,两江新区警方在人和大道对一辆白色网约车开展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周某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周某告诉民警,亲朋好友昨晚为自己庆生,大家高兴之余喝酒直至凌晨。第二天,周某认为休息几小时人已清醒,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门,途中被民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三款,民警对周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民警提醒:节假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难免饮酒,广大驾驶员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准则,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饮酒驾车一经查获,将受到严厉处罚。乘客乘坐网约车时,如发现司机有饮酒迹象,应当拒绝乘车或报警。
违规通行车相撞 骑手受伤又受罚
9月6日晚,陈某驾车从某小区往嵩山中路方向禁止直行路段违规直行,同一时间,李某驾车沿金州大道行驶,经过嵩山中路路口时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通过。两车驾驶员违法驾车,在驶入路口时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幸好两人都佩戴了安全头盔,经医院检查,双方均为皮外伤,无生命危险。民警依法判定陈某、李某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两名驾驶员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骑行时接打电话、分心驾驶等交通陋习。中秋国庆小长假即将来临,路上车流量增大,广大市民外出一定文明驾车,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