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评 | 让烟花爆竹走出“管”与“放”的怪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申明“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后,在刚刚过去的跨年夜,不少地方的民众放烟花迎新年,一些乱象随之出现。
湖北某地因燃放烟花引起山火,被消防人员怒斥“山都被烧了还在放”后,旁人仍嬉皮笑脸不以为然;广东惠州,跨年夜后的海滩一地狼藉,满地都是燃放后的烟花纸壳;河南某地有人在井盖上放烟花,火星掉入后数米高的火焰窜出顶翻井盖……
“烟花爆竹自由”失而复得,人们激动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伴随着绚烂的快乐,许多问题仍然需要破解。烟花爆竹,终究不是一般的玩具,无可避免的存在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爆竹的火药,同样也能引燃其他可燃物,造成安全隐患。
如何让烟花放得美而安全、美而有序,也是治理者的必答题。要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就绝不能倒回“一刀切”式的管理。一律禁止,问题是消失了,可随之消失和落空的,还有千百年来“爆竹声中一岁除”的浓浓年味,以及人们对热热闹闹过新年的朴素希望。
让烟花爆竹走出“管”与“放”的怪圈,不能“一放了之”、任其乱下去。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治理水平应不断发展、与民众诉求相适配,而不是反过来,以陈旧的观念、手段、机制来论证新现象、新做法不可行。比如,对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污染,可以给各项指标设定一个范围,一旦超过阈值产生了严重影响,就采取一定的控制方式;在确实没条件实现“烟花自由”的地区,官方要积极组织烟花秀灯光秀等表演,满足人们对年味的需要……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治理体系的迭代升级,正是在这样的一次次“答题”“解题”中实现。
让烟花爆竹走出“管”与“放”的怪圈,要变“一刀切”为“一刀一刀切”。烟花爆竹的“管”与“放”,说到底是一个治理水平的问题。高效治理不会从天上掉下来,最佳的度在哪、达成什么效果最合适,都得慢慢摸索。比如,哪些地方绝对不能放烟花爆竹、哪里不建议放、哪里能放,都可以在实践中动态调整。对于在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妨用一种宽容的眼光来看待,让探路者敢闯敢干,不因害怕出错而畏手畏脚。
到春节还有一个多月,全国各地还有时间从刚刚过去的跨年夜中吸取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预案,努力让老百姓在爆竹声中过一个热闹年。
作者:陈伯青(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