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市场主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来源:证监会发布微信公号2023-02-01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各发行人、各保荐机构: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明确选择继续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向交易所申报的,由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不符合注册制财务条件的,可适用原核准制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发行上市条件。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前,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的,由中国证监会继续履行后续程序。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已取得核准批文未启动发行承销工作的,由交易所履行后续发行承销监管程序。

二、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主板在审企业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交易所。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申请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交易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三、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可不适用注册制挂牌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条件。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在审企业由核准制直接平移到注册制程序,并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注册工作。

五、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市场主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

2023年2月1日

无障碍
推荐 | 要闻 重庆 两江评 | 区县 教育 文艺 | 健康 财经 生活 | 问政 汽车 直播 | 政法 视听 专题 | 鸣家 史家 旅游 | 房产 国企 原创 | 应急 信用 新闻发布
  • 站内
站内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

2023-02-01 17:24:05 来源:

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各发行人、各保荐机构:

2023年2月1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则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妥善安排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申报材料更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起,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已通过发审委审核并取得核准批文的,发行承销工作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已通过发审委审核未取得核准批文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明确选择继续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前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并按照现行规定启动发行承销工作;也可以选择申请停止推进行政许可程序,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申报,履行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后,按照改革后的制度启动发行承销工作。向交易所申报的,由交易所按照中国证监会在审企业顺序安排发行审核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不符合注册制财务条件的,可适用原核准制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发行上市条件。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前,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已通过发审委、并购重组委审核的,由中国证监会继续履行后续程序。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已取得核准批文未启动发行承销工作的,由交易所履行后续发行承销监管程序。

二、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主板在审企业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交易所。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申请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延长3个月。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交易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三、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

四、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之日前,申请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的企业,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可不适用注册制挂牌财务条件,但其他方面仍须符合注册制条件。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在审企业由核准制直接平移到注册制程序,并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注册工作。

五、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试点注册制在审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可暂不更新申报文件,但须在全面实行注册制后,及时提交符合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的专项说明和核查意见,在最近一次提交问询回复或更新财报等报送材料环节,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更新申报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市场主体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全面实行注册制前后在审企业平稳有序过渡。

特此通知。

中国证监会

2023年2月1日

亲爱的用户,“重庆”客户端现已正式改版升级为“新重庆”客户端。为不影响后续使用,请扫描上方二维码,及时下载新版本。更优质的内容,更便捷的体验,我们在“新重庆”等你!
看天下
[责任编辑: 刘益廷 ]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精彩视频
版权声明:
联系方式:重庆华龙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60367951
①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授权华龙网,在互联网上使用、发布、交流集团14报1刊的新闻信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任何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或“来源:华龙网-重庆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华龙网”的作品,系由本网自行采编,版权属华龙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华龙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③ 华龙网及其客户端标明非华龙网的确定来源或未标注华龙网LOGO、名称、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非原创作品。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华龙网联系,联系邮箱:cqnewszbs@163.com。
附:重庆日报报业集团14报1刊:重庆日报 重庆晚报 重庆晨报 重庆商报 时代信报 新女报 健康人报 重庆法制报 三峡都市报 巴渝都市报 武陵都市报 渝州服务导报 人居周报 都市热报 今日重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