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铁窗里传来的一份感谢信
华龙网讯 “因为在看守所一贯的见闻,形成了固有的认知,认为二审改判是非常不容易的,其中也包含了对援助律师只是走过场、跑程序的曲解,是您热心、敬业的行为颠覆了我的这种认知。”近日,渝中区法律援助律师程雪梅收到受援人张某从看守所写来的一封信。
据程律师介绍,该案系林某以零首付购车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申请购车贷款后,将购车款占为己有,受援人及苟某系汽车销售公司的二级经销商,在知情的情况下为了赚取贷款服务费仍然参与其中。一审法院对受援人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6万元,受援人不服提起上诉。根据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规定,2023年4月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重庆森众律师事务所程雪梅律师作为其二审辩护人。程雪梅律师接受指派后认真查阅一审案卷材料,会见受援人并联系其家属,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同时与承办法官积极沟通案情。程律师认为一审量刑过重,在庭审中提出上诉人应认定为从犯、上诉人家有80多岁母亲无人照顾需在量刑时酌情考虑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审查,依法予以改判,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程律师认为,法律援助不是走过场、跑程序,8年牢狱是不守法的代价,2年自由是法律平等赋予每一个当事人依法获得辩护权之意义的最佳体现,也是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体平等获得法律保护之意义是最佳体现。
近年来,渝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在公安、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帮助,完善援助律师准入退出机制,充分利用渝中区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率,通知辩护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率均达到100%,法律援助案件质效不断提升,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惠及民生的“民心工程”,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可感、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