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动物夜鹭“落难”水中,北碚警民携手救助
华龙网讯(张欢 通讯员 赵竞)“警察同志,我们在海子湖水里发现一只长得很奇怪的‘野鸡’……”
11月2日中午,北碚区公安分局复兴派出所民警李笛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海子湖边散步时发现有一只不明鸟类,疑似受伤落水,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
“这怕不是野鸡哦,好像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李迪赶到现场后,看到在水里苦苦挣扎的“野鸡”已经奄奄一息,立即和同事沿岸开始寻找合适的救助工具,很快在杂草丛中找到一根4米长的木棒。李迪将点燃的纸片夹在木棒上,对“野鸡”身边的渔线等杂物进行清理。经过1个多小时的清理,李迪和同事成功将“野鸡”身边的渔线等杂物清除干净,随后两人以手拉手连接的方式下到岸边,徒手将“野鸡”从湖岸边救出。为防止其受到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它抱上警车并带回派出所进行简单清洗、治疗,并联系了林业机关。
经林业局工作人员确认,这只“野鸡”是一只夜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夜鹭就名列其中。随后,工作人员将这只受伤的夜鹭带走并将进行更为详细的检查和治疗,治疗完毕后再进行野外放生。
警方提醒:很多动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如夜鹭、白天鹅等,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居民擅自饲养是违法的。广大群众如有遇到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国家保护动物,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