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收房先补“房款” 行得通吗?
临近年底,“保交楼”成为一些地方老百姓最关心的热门话题,对河南郑州郑东龙湖一号的业主来说,尤其如此。他们在10年前购买的房产延期3年尚未交付,如果想拿房,还得补缴每平方米1300多元的“房款”,惹得不少业主坚决反对。
楼市马坐播了解到,按照计划,这个小区在2019年就应该启动交房,不过由于开发商陷入债务纠纷,资金被冻结,因此买房人一直没有如愿拿房。就在今年10月,“郑东龙湖一号问题楼盘项目攻坚化解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多份公告,提出了“保交楼”的具体方案,公告中表示,根据第三方机构的测算结果,部分地块的业主需要按照每平方米1357.6元的标准补缴房款,同时还鼓励购买车位和储藏室。如果按照户均100平方米计算,每户补缴的房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这条消息在业主中间炸了锅。
有业主坚决反对这一方案,认为就应该按合同来,他们没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就不错了,现在让补缴房款就是本末倒置。但是也有少数业主认为,与其房子继续烂尾,不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筹资把房子交付掉,不然之前的购房款全都打了水漂。
在楼市马坐播看来,郑州这家楼盘可以称得上是“保交楼”中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首先,“烂尾”的项目必须要确保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受到侵害,那么在解决资金问题时,先让开发商想方设法自筹,如果房企“躺平摆烂”,没钱继续盖了,第二步可以引入投资方注资参与“保交楼”,相关单位也可以拿出部分资金予以支持。如果这两步都行不通,那就只能让业主们补缴房款,需要注意的是,其实补缴的并非是“购房款”,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项目的建设资金,因为业主的房款早已支付,且已经还贷多年,因此不存在“补缴”的问题,顶多算是“自救”。
不难看出,业主出钱盖房应该属于“保交楼”解决方案中的下下策,也难怪有不少业主反对,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或许是最容易实现的路径。尽管政府公告中强调这一方案并非强制,不过只要有人不缴这笔钱,那么又会带来新的问题,愿意补缴的购房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因此,这种处理方式恐怕也并非是最完善的,它其实反映出当下“保交楼”推进中遇到最大的矛盾,即房企“躺平”,第三方不愿意注资,买房人要按合同办,那么盖房的钱又能从哪里来呢?在我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多方能坐下来协商,平衡各自的利益,也尊重当事人也就是业主们的意愿,一味对抗换来的只能是多输的局面。